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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C2017013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延期公告

地区: 黑龙江-大庆 状态: 招标变更 招标车型:吸污车
更新时间: 2017年04月21日 招标城市: 大庆
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DZC2017013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延期公告
代理机构: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变更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物业服务采购招标延期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大庆市第二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70138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第二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第二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501,4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物业类经营范围)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2014年以来(含2014年)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2家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并提供该合同的验收报告原件或用户评价报告原件。(如属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的采购合同,可提供电子打印件或系统中可查询)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管理服务人员全国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物业经理证1个原件,同时提供企业2015年以来(含2015年)连续一年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

5、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或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由城市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证明原件。

6、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须自有铲车及吸污车行驶执照原件或铲车及吸污车租赁合同原件。

7、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建议到现场勘查,了解现场具体环境及项目状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查,造成对项目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史飞???? 联系电话:0459-4323998

8、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第二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大庆市第二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大庆市第二福利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29日0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7年 4月29日0时0 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4671751(王海枫)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王海枫???? 联系电话: 0459-4671751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海枫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751

采购单位:大庆市第二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五湖新区生态科技园区1号路

采购单位联系人:史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4323998

邮??? 编:163311

日期:2017年4月20日

 

项目需求

大庆市第二福利院物业项目包括室内外环境保洁、绿化维护、水电维修及安保服务,其物业项目的具体内容为以下各个方面:

一、物业项目包括:

1、安全保卫。需配专职保安人员6人(其中1名班长,5名组员)。工作范围:保安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巡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定岗制度,对来访参观人员、车辆出入,进行验证登记,维持日常的运行秩序,收发管理各类报纸、函件、邮件、快递物品等。负责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

2、水电维护。需配专业的水工1人、电工1人,工作范围:水、电的维护及运行设备的管理。水电维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尤其要对各类普通、变频、污水水泵、热泵供水系统、消防设施及设备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对门禁系统、照明系统(含庭院灯、节日彩灯等)、弱电系统(报警、监视等)、隐蔽工程线路系统、升降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出现故障立即排除。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自来水管线、供热管线线路等正常运转,出现故障立即排除,维修时出现房屋结构的破损需立即恢复。

?? 3、绿化养护。需配专业的绿化工人1人,工作范围:院内的绿化植被的日常养护管理,绿化成活率达99%;室内绿色植物的日常维护管理,植被成活率98%。绿化养护工作含剪枝、灌水、除草、松土、新树种植、枯树移除、施肥、喷药、病虫害防治等,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接待任务的场景布置等。?????

4、卫生保洁。需配专业保洁工人10人,工作范围:室外保洁面积35000平方米(含停车场、室外道路、广场、草坪、宣传栏、垃圾桶、路灯、草坪灯、室内外上下管道、标识等设施等),室内保洁面积25000平方米(含老人房间176间、办公区域、餐厅区域、老人活动场所区域、公共区域、厕所、垃圾桶等)。化粪池、窨井和水池每年至少全面清理一次,整体建筑窗户玻璃(含墙体玻璃幕)面积4410平方米,须每年清洗1次;当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出本单位;冬季清理积雪(小雪及时清理、中雪及大雪当日上午清理完毕)。

二、具体要求:

1、物业工作人员要遵守业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保安员着制式服装)、佩戴胸卡。服装等相关费用由物业单位承担。

2、保洁工作每天清扫公共场所一次,用拖把拖抹一次。要求无烟头、果皮、纸屑、广告纸、蜘蛛网、积尘、污迹等。窗户玻璃每月清洁一次,做到窗户玻璃上无污迹、水珠、无明显灰尘。公共场所要求路面无泥沙,无明显垃圾,无积水,无污迹。庭院树带及草坪内无杂草,无枯枝落叶,无垃圾和杂物。老人房间需每天清洁,要求无异味,天花板、墙角、灯具、家具等无灰尘和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保持窗明地净。整体环境卫生清洁率达99%。保证排水管、下水管等室内外沟渠保持畅通,化粪池、窨井和水池无超量淤积。保洁人员打扫卫生的用具及消耗用品由物业单位承担,???

3、物业单位提供物业服务时,所需各种经费(水、电维修时需更换的管件由业主单位承担)由物业单位承担。

4、各类日常维护。各类临时小修、急修:办公桌椅、门锁、窗帘、下水管道疏通、下水井盖及道路排污口盖更换、装潢破损的维修,随叫随到,及时处理。由此产生的经费由物业单位承担。

5、物业工作人员的保障服务由物业单位负责。

6、物业单位服务过程中。需对业主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执行,如没能在限期内完成,业主单位有权拒付当月费用。

7、其他:建立立完备的物管相关资料及设备维修保养资料;协调各方面社会关系:应与派出所、街道居委会、供水、供电、电信、市政沟通,以便出现情况可与相关部门配合尽快解决。

 

三、物业工作的保证措施:

1、实行检查考核制度。双方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月检查考核2次,检查评定不合格的,服务单位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用的1%-5%。

2、物业工作人员要熟悉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对待老人及家属,力争服务周到、讲文明、讲礼貌。

3、物业单位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如损坏公共财物要按价赔偿。出现的相应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物业单位自行承担。

4、物业单位的人员和车辆在工作时发生的一切意外(含人身伤亡及交通事故等),由物业单位自行负责。

5、如因物业单位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不尽责导致的各类责任事故(含安全事故),由物业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如物业单位未能履行上述服务需求,业主单位有权终止物业单位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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